计)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注释中,“在建工程”的期初余额却是2988.6万元,多出的那2767万元乃是“盛丰房产(福民商厦)”的金额。w公司对该项目计提了2477.60万元的减值准备(未全额计提,计提比例为89.54%),并全部计入期初留存收益。
2000年合并会计报表“其他应收款”项目的注释显示:上海盛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正是当年的欠款第一名,为1997年借款,金额是2767万元。乃是w公司于1997年与盛丰房产签订《参建协议书》,“参建福民商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定价3000万元”,根据协议参建项目本应于1999年10月31日前交公司使用,但截至2000年年末该参建房仍未交付;公司又曾于1999年1月4日支付盛丰房产3个月的暂借款100万元。截至2000年12月31日经函证公司对盛丰房产的债权本金为3100万元,而1999年度公司与盛丰房产进行贸易曾收到333万元,故至2000年末余额为2767万元。
也就是说,w公司那所谓“盛丰房产(福民商厦)”在建工程项目原先本是“其他应收款”,由于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只能计入当期损益,而本次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可以进行追溯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因此若不是期初余额发生了变更,一旦对“盛丰房产(福民商厦)”项目那2767万元计提全额减值准备并计入2001年当期损益,w公司2001年度净利润非但不能达到现在的2751万元,还极有可能出现亏损。
是会计估计变更还是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上海h公司年报中称:对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减少期初留存收益。而该差错事实上却是补提以前年度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1277.1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05.44万元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21万元。这一追溯调整导致1603.62万元的巨额损失不需要反映在2001年损益中,全部被以前年度所消化,而该公司2001年净利润不过107.89万元。
h公司2001年中报就因未对1992年发生的广州经济开发区穗发油汽公司(667万元)和北京三联经济发展公司(280万元)两笔共947万元的预付账款计提相应的准备金而被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说明时称:投资北京三联的款项是用于建造位于北京昌平的房产,由于本次北京申奥成功,该房产有升值的可能;投资广州穗发的房产公司已收回近一半的投资,所以上半年没有提取减值准备,董事会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今年7月份提取减值准备。其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则显示:第三季度已对北京三联计提了46.67万元的坏账准备(按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但到了2001年年报该事项却变成:“因本公司中期报告审计时,其中有947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了有说明段的审计报告,对本公司的部分投资要求追溯调整,计提全额的坏账准备,本公司是为了纠正以前的做法,根据该投资的实际情况,予以计提1998年的坏账损失”,于是h公司便将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计入了期初留存收益。由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认为)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前需先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我们从h公司2001年度《资产减值明细表》“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可知其年内最终还是未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任何坏账准备,反而转回了近460万元。原本已在第三季度所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