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计划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在各种技术设计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本文旨在通过借鉴国外公司实践,对国内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以下几个主要技术细节略做探讨。
实施期权计划的股票来源
在美国,股票期权行权所需股票来源渠道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司发行新股票;二是通过留存股票账户回购股票。发行新股数量大,但灵活性较差;回购灵活性好,但会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由于回购公司股票需要大量资金,因而美国公司一般较少采用此方式作为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来源,只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偏低或回购数量较少的情况下采用,发行新股方式为其通行模式。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来源有以下几种基本思路:
1、新增发行。向证监会申请一定数量的定向发行的额度,以供期权持有人将来行权(即以期权约定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此种方式最为简便易行。目前采用此种方式的,有中兴通讯、清华同方等。
2、大股东转售。在不影响大股东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可由大股东承诺一个向期权持有人转售公司股票的额度,以供将来行权。但因为涉及国有股问题,牵涉到的问题较多,操作上相对较为烦琐。上海贝岭、风化高科采用的就是此种方式。
3、以其他方的名义回购。通过二级市场回购一定的股票以供期权持有者将来行权。由于中国法律规定除回购注销之外上市公司不能回购自己的股份,因此可用其他方的名义持有部分股票以供将来行权。已经这样做的上市公司有金陵股份以及其母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控股。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国内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以确定。
股票期权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般来说,股东大会是股票期权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美国国内税务法则规定,股票期权的赠予计划必须是一个成文的计划,在该计划实施前12个月或之后12个月,必须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也规定,股票期权计划必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而参与该计划的人不能在股东大会上投票。
对于具体管理机构,美国公司一般在董事会下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决定并监督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适当的一揽子报酬方案,包括股票期权计划。由于独立董事所具有的客观独立性,独立董事比内部董事更能成为一名良好的监督者,因此美国公司倾向于委员会成员全部或多数(超过50%)都由独立董事所组成。
对于国内公司来讲,实行股票期权计划应该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是股票期权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设立薪酬委员会对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监督。为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保证期权计划的公平、合理,建议国内公司实行以下两种方案:
a、薪酬委员会直接向股东大会负责,且其成员报酬方式采取类似独立董事的报酬方式。
b、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但公司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薪酬委员会成员有1-3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非独立董事的股票期权受益方案有一票否决权。
股票期权计划的参与人
1、参与人员范围。股票期权计划从其起源来讲,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西方股票期权计划也称为经理股票期权计划。但是,80年代后期以来,股票期权计划的范围呈逐渐扩大到全体员工的趋势。在高技术行业中,这种情况更加明显,比如在生物技术和软件公司中给非经理人员的股票期权比例平均为5